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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十二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7时08分51秒

川科协发〔2024〕120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科协,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创新发展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科技引领支撑作用,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创新高地。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联席会议核准认定,省委组织部、经信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省科协决定,批准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西南石油大学等6个单位设立四川省院士工作站,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广安华讯电子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设立四川省专家工作站。

各建站主体单位要集聚整合科创资源,努力为引进的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各项保障,充分发挥工作站集聚创新资源和高端智力独特优势,依托天府科技云科技市场转化科技成果、攻克科技难题、推广高新技术,建优建强天府科技云旗舰店,推动科技与产业供需对接、合理匹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发展,引导院士(专家)科创团队及企事业单位努力让更多科技创新成果从样品到产品、从“书架”到“货架”,努力形成更多现实生产力,示范引领全省院士(专家)工作站高水平建设和高质效运行,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要着力点推进高质量发展。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承担工业发展资金、科技计划、人才培养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引导各方面科技领军人才、优秀科创团队向服务我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聚集,在推动科创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精准发力,为我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附件:四川省第十二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名单.doc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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