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要承担组织推动强少年科技工作,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科技教育资源的开发与服务,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突显科学风尚和价值引领二、利用天府科技云平台,加强竞赛管理,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高质量发展
一是利用天府科技云平台,对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进行申报和展示,提升赛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鼓励大赛优秀作品参赛人员进行专利申报,并推荐其参加第三届科创会,吸引企业对优秀作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2023年我省将继续完成全国英才计划60名学员的培养任务。以高新区为试点参加本省英才培养,计划对高新区50名青少年进行个性化培养,尝试科学多元的发现、培育和选拔路径。
三是加强四川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纵深改革工作,加强与学会、省级竞赛承办机构的沟通,利用天府科技云平台为学科竞赛探索建立更为有力、有效的管理机制,社会意义、公信力的良好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三、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助力“双减”
四、进一步挖掘社会资源,把社会化协同用好用足
五、强化科学教育工作者科学素质提升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培训体系建设,做好科技辅导员专业水平认证,发挥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作用。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等活动,加大对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
第二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四川省青少年科技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少年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少年中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228.3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体检费及伙食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少年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22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少年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22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0万元,占58%(包括:培训支出20万元、机构运行69.75万元、青少年科技活动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55万元、住房公积金4.4万元);项目支出95.28万元(青少年科技活动95.28万元),占4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少年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8.3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体检费及伙食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3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少年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3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体检费及伙食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0万元,占8.76%;科学技术支出178.03万元,占7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万元,占5.78%;卫生健康支出10.55万元,占4.62%;住房保障支出6.6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 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培训场地费用等各类培训支出。
2.科学技术 (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9.75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和各类商品服务支出。
3.科学技术 (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28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活动竞赛和科普宣传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青少年中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用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少年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公用经费4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少年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与2022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少年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青少年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青少年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青少年中心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青少年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青少年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141.4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41.4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和中科协拨款等。
4.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用于科技教育培训支出。
7.科学技术 (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转的人员工资福利和各类商品服务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青少年科技活动(项),主要用于青少年科技活动竞赛和科普宣传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